收藏 不足5年普通住房转让按差额征营业税
- 发布时间:12-24 10:14
这份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外,自2010年1月1日起,去年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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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普通住宅标准: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公布的2009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计算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宅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厦门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这三种类型的商品住房均可享受优惠政策。按照2008年实际成交价格在9600元/平方米计算,从今年1月1日起,厦门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宅价格标准为13824元/平方米。
延伸阅读
明年购房选满五年的房产较划算
商报讯 据业内人士分析,新的营业税政策与2009年旧政策相比,只是年限上有所改变,由原来的2年又调回到5年,其他没有变化。营业税的踏实落地,购房人也算松了口气,对于年底搭不上税费末班车的人来说也不必急于搭乘了。明年购房时要尽量避开未满五年的房产,选择已满五年的房产,这样可能会降低购房人的交易成本。
新的营业税政策相对较温和,与2006年出台的营业税政策相比还是较为宽松的。从未满五年的普通住宅来看,之前的政策是全额征收,刚落地的营业税政策延续2008年的“风格”,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于购房人来说还是较为有利的(见附表)。
营业税新政出台后,像土地增值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其他税费政策是否会有变化?对于首套住房7折优惠利率是否叫停,恢复到以往的8.5折优惠利率?等等,仍是购房人关心的重点,我们会静待细则的进一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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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18宗闲置土地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国土资源部23日举行挂牌督办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新闻通气会,对全国9省(区、市)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挂牌督办。
据国土资源部调查,目前全国闲置的房地产用地仍有约1万公顷,闲置土地中因规划调整为主的政府部门原因和司法查封的约占55%。国土资源部此次挂牌督办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广西、吉林、宁夏9省(区、市)。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分类处置此次挂牌督办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采取三大措施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对宗地规模、出让金缴纳、受让人条件、开竣工申报、违约责任等进一步作出明确约定。
二是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利用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时掌握已供土地特别是房地产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上传国土资源部。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及时处置闲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