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营业税2改5”细则出台 夹心层宜把目光投向岛外
- 发布时间:12-28 12:19
  就在新年的钟声快要敲响之际,楼市政策开始频出。23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全国18宗房地产闲置土地”;也就在同一天,财政部网站挂出了“个人住宅转让营业税2改5”的实施细则。<br />
  加上之前的 “营业税征收2改5”,到“国四条”,再到“拿地首付不低于50%”,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近半个月时间里,紧锣密鼓地出台了5项与房地产相关的调控政策。<br />
  楼市政策转向给人的观感可谓“时间紧凑,力道浑厚”。这些政策对于去除楼市虚火的作用明显,26日的集美推出的3幅建筑面积均在4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地块,只有2009JP01地块经过较为激烈的争夺,J2009P01地块和J2009P02地块均以底价拍出,楼板价也大体在两三千元之间。<br />
  在政策密集出台的时段,房地产业的一些大佬们也纷纷发表看空言论。万科董事长王石公开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产生泡沫,并且这个泡沫将破裂,万科为此已经提前准备;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称,房地产泡沫必破,作为开发商,他已在未雨绸缪思考应对之策。<br />
  高房价已产生泡沫不仅是大佬们的担忧,更是都市白领一族们的切肤之痛,一部《蜗居》火爆程度经久不衰,城市麦兜族也成为媒体持续关注的对象。“营业税征免时限2改5”实施细则的出台,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政策遏制高房价是维稳,不是要房价跳水,即使有泡沫也是要软着陆,不是要硬着陆。<br />
  我们来仔细看一下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内容: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 (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br />
  简单解读,这个细则只针对豪宅,而不针对普通商品房。事实上,二手房差额征收营业税很难产生实效,原因有二,一种情况是次新房比如2007年高峰期买的房子现在转让,就没啥差额;另一种情况是,现实生活中通过阴阳合同,完全可以把差额给做得很少,甚至做掉。<br />
  结合此前的 “国四条”等政策旨意,增加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居民的自住型和改善性需求一直是政府所倡导。个人理解,政府是希望通过组合拳真正增加普通商品房、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的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把房价稳定在一个相对水平上,通过经济发展来解决房价和城市居民购买力脱节的问题,而不是让高房价大幅跳水,回归了居民的购买力水平。<br />
  问题是现在厦门岛内以及许多一线城市的普通住房的房价已经远超都市白领的购买力了,岛内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已是相当有限。而厦门岛外,土地资源广阔,土地拍卖的事实也表明,厦门的普通商品房供给的增量可能在岛外。尽管楼市调控组合拳频出,厦门“夹心层”要解决住房问题而不被高房价压得闯不过气来,还得把目光投向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