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国土部严查土地违法"斩而不奏" 行政处罚将有新规
- 发布时间:05-25 10:30
重点工程“未报即用”土地占违规用地3~4成
徐绍史表示,中国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 “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其中,涉及国家级重点项目的312宗,面积达14.53万亩,占3至4成。
去年以来,随着“4万亿”投资计划的下达,各地陆续审批了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来自国土部的数据显示,在国土部、监察部于去年11月开展的“未报即用”清查整改中,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共有807宗,占清查出总宗数的仅2.18%;但涉及土地面积21.96万亩,占涉及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35.86%。
同时,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只有77%和66%,远低于96%和86%的总立案率和总结案率。
严查土地违法“斩而不奏” 
从“边报边用”、“未批先用”发展到“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已经从“先斩后奏”发展到无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斩而不奏”的地步。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要求各地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而国家重点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是“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重灾区。
徐绍史表示,现在31个省市中有17个省清理出来的“未报即用”立案率已经达到96%,15个省的结案率也达到了90%,基本上遏制了“未报即用”的势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他同时强调指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立案率只有77%,所以要抓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立案,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
徐绍史进一步表示,今年一季度,国土部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案件宗数下降了19%,但土地的面积上升了23%。“这还是一季度,二、三季度是施工建设的黄金季节,反弹压力很大,因此各地必须加以重视”。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将有新规
对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早在1993年和1995年,原地质矿产部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分别发布了《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国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形式不断变化,特别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两个办法已经不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征求意见稿对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上述负责人解释,办法除了适用于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以外,其中有些规定如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处理意见等还适用于以下三种类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是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二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三是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征求意见稿还新增加了审理的程序。该负责人表示,设置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公平、公正,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调查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执行、结案、监督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