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四城市一季度或开征房产税
- 发布时间:01-06 10:35
此前,重庆和上海对居民自住房屋征税的方案,就是改造现有的房产税,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一方案无需开设新税种,只需修改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申请由国务院决定,还没有听说有明确的答复。”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改革已达成共识,不是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的免税优惠,而是要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合为全新的房地产税,同步出台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此外,市场人士指出,2011年第一季度,北京、上海、重庆、深圳极有可能率先进行试点征收。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房产税开征只是时间问题,房产税试点将在数月内启动,上海、重庆将分头试点后再总结推广。此外,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人士介绍,部分城市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相关管理条例的修订及地方试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2011年,如果房价继续大幅上涨,房产税试点很可能推出。
据了解,目前北京、杭州、上海、重庆、深圳等大城市,以及大连、青岛、丹东等二三线城市,税务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地房地产信息、数据,通过房地产评税核定计税价格也已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使用,对个人保有房产征税的技术条件已基本具备。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房地产价格飙升,很大一部分城市出现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房产税一旦开征将对需求结构调整起关键作用,进而对遏制高房价产生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