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营业税改增值税11月上路 厦企减税负12亿
- 发布时间:08-17 08:35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和各区负责人参加会议,黄强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对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我国今年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大措施,将对经济结构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市顺利被中央纳入营改增试点地区,将于11月1日起与省里同步,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改革。营改增改革的试点行业包括了研发技术、港口物流、广告会展、咨询服务、融资租赁等我市“十二五”时期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行业,改革有利于我市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
更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下游工业企业从试点企业购买的服务可从增值税进项中抵扣,工业企业将从改革中获得减税空间远大于试点企业本身,这些对我市企业都将形成较大的利好。
黄强副市长指出,营改增改革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今年我市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核心任务之一。目前离改革实施只剩下2个多月的时间,营改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要精心组织、同心协力,确保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舆论到位,科学预案,努力确保营改增改革在我市顺利实施。
  税负上升企业不必担心 我市将出台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
“营改增”虽然从总体上看能够减轻企业税负,但是也不排除个别行业、个别企业在短期内出现税负上升的情况。连日来,这让厦门一些相关企业负责人倍感焦虑。不过,在昨天的会议上,黄强副市长表示,对于此类企业,市里已经明确将出台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尽可能减轻企业的影响。
根据上海今年实施营改增改革的经验,我市实施营改增改革过程中可能导致小部分企业由于进项抵扣不足而税负有所上升。比如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服务业总体减税的同时,一些交通运输业企业可能由于发展时期、成本构成的不同而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据测算,改革后我市企业税负上升的比例预计占试点企业的10%,合计税负上升约4亿元,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的一般性纳税人企业。黄强表示,对于此类企业,市里已经明确将出台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尽可能减轻企业的影响。
他要求,财税部门要尽快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尤其要将税负可能上升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列入重点跟踪对象,将我市出台的政策和帮助企业应对税负上升的措施及时告知企业,“一对一”地引导企业用好政策,最大程度消除影响。
另外,实行营改增改革后,试点企业和下游增值税企业进项税抵扣涉及面更大,税收征管任务和难度将大幅度增加。黄强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改革进程中不断摸索、积极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作风,积极总结经验,研究提出有利于改革发展、有利于税制结构调整的好的建议和意见。
  营改增之后税率分四档
根据财税[2011]111号第十二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