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厦去年小康实现程度达94.4%
- 发布时间:10-09 09:25
  以2010年数据为例,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80.1%,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90.3%,而厦门市已达94.1%,其中,在经济发展方面、居民生活质量方面、文化教育事业建设方面领先优势相当明显。2010年,厦门市与上海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实现程度相同,在民主法制建设和资源环境质量两个方面实现程度略胜上海市。
  在市委、市政府的推进下,厦门奔小康进程稳步提升。从数字来看,厦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实现程度逐年推进,从2007年的89.8%提升到2011年的94.4%,提高4.6个百分点; 2007年至2011年五年总体实现程度分别为89.8%、91.3%、92.7%、94.1%、94.4%;2007年厦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就已接近90%,随后四年全部超过90%。
  从体现全面小康内涵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六个方面来看,与2007年相比,实现程度有高有低,发展步伐有快有慢。其中,生活质量子目标实现程度最高,已达100%。在反映生活质量的五项指标中,2011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6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928元,加权换算成2000年不变价的全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277元,比2007年增长48.7%,已超过2020年的预期标准值15000元。经济发展子目标实现程度99.4%,接近100%;文化教育、社会和谐与民主法制子目标实现程度分别为92.3%、91.4%与90.6%;资源环境子目标实现程度最低,为83.2%。(记者 刘艳 通讯员 蔡小鹏)